星期五, 12月 31, 2010

趙曉暉、巫堃泰: 計算競爭法市場成本 ——回應杜大衞文章

立法會剛於本月上旬為審議競爭法舉行了一次公聽會。與會者對訂立競爭法提出不同論調,各大政黨希望競爭法可用於遏止大企業對市民的壓榨;中小企則害怕現有業務會受競爭法所拖累。誠然,正反雙方的意見都是對立法的深度及闊度提出合理的憂慮。

杜大衞於12月4日《明報》發表〈競爭法的成本〉(下稱〈競〉文)一文中,嘗試探討競爭法的執行成本會令執行機關得不償失。我們認同杜大衞要求政府向市民清楚闡述競爭法內容,才將之立法的訴求;但卻認為他在計算競爭法成本的方法,以及其引申論述有商榷之處。

數據影響大眾觀感
首先,〈競〉文所轉載的資料與今年6月英國競爭委員會《2009-2010年度報告》內的數字有所出入。根據該報告指,截至今年3月為止,英國競爭委員會的年度淨支出為2500萬英鎊(大約3950萬美元),而非杜引述的9500萬美元;該委員會平均僱用一百四十一名全職員工, 而非杜所述的六百位;委員會於上年度處理了八宗個案而非五宗(另九宗正在調查中)。

數字的高低和準確性會影響大眾對制訂競爭法的成本效益的觀感,在此不得不冒昧指出確實的數據。
曾有人質疑英國競委會每年調查的案件太少,效率不大。然而,英國競委會的調查對象較少,所以更加着眼於對社會影響最大的市場和企業。由於每宗調查所牽涉的市場資本很大,所以調查大企業所牽涉到的訴訟成本,相對來說比較划算。例如英國競委會在2003年調查清算銀行有否濫收中小企費用時,調查費用約為280萬鎊;相對於涉嫌濫收每年5億2500萬鎊的數字,其實符合經濟效益。

「打大老虎」為對整個市場產生震懾效應。大商家為避免競爭法委員會調查,會自律地改變一向不當的競爭營商模式,以融合公平競爭的文化。只要一兩個成功檢控的案例,就能引發震懾效應,並不需要大量訴訟和調查成本。所以,我們認為「因為大量競爭案例,而使律師成為競爭法最大得益者」的說法,有欠公允。

競爭法令兩類人得益
除了成本,我們還應先行列舉競爭法的得益者,才去判斷立法是否「划算」。前英國競爭委員會主席查樂斯基(Paul Geroski)認為,競爭法主要有兩類型得益者:消費者和生產者。

消費者為競爭法的直接得益者,他們可以防止大商戶合謀抬高商品價格。例如在2000年,英國競委會調查汽車市場反競爭行為後發現,企業將新車市場標價提高10%(市場總額共20億鎊)。報告發表後,各大車商便跟隨競委會的措施停止表面上的合謀定價,往後幾年的新車價格亦顯著回落。因此我們推斷,消費者是政策的直接受益者。

訂立競爭法的另一得益者是生產者。他們可以利用競爭法防止銷售渠道遭到壟斷,從而擺脫批發價的掣肘。當然,這等利益難以量化,所以我們相信即使怎樣評估亦難有準確預測。可是,在超級市場及大型連鎖店壟斷的營商環境中,可以預期一些倚賴零售行業為生的創意工業,如音樂、出版和電影製作等,會因為零售商難以合謀定價而受惠。

總結來說,如果從英國例子的賬面值計算,即使剔除生產者的利益,只要競爭委員會成功壓抑某類型大企業的一兩個(例如航空公司和連鎖超級市場)的價格壟斷,當中所帶來的消費者利益,已經可以輕易抵償政府的成本。所以,若我們再以成本效益評估競爭法,才是對經濟學認知不足。

作者為社區發展動力培育CDI成員

刊載於信報 2010年12月29日

星期四, 12月 23, 2010

洗唔洗包機呀?

英國大雪,倫敦希思路機場運作停頓,大批香港留學生滯留在機場。香港政府立刻安排包機接送年輕學子回港。 其實遲幾天回港過聖誕,也沒甚麼大不了吧?

倫敦希思路機場經火車去倫敦中心只是一個小時不到的車程,如果坐機場快線的話裹只是15分鐘,為何不乾脆逗留在倫敦待一會,待班次回復正常時才回港? 上網訂間青年旅舍,放下行李, 就去大英博物館,自然歷史博物館打一個轉, 去書店咖啡店喝杯朱古力 high tea一下, 夜晚去WestEnd看一套歌舞劇,去倫敦四周拍攝倫敦雪景,思鄉的去唐人街吃一餐便飯也可以,犯不著擁擠在機場吧?

要不然即使困在機場酒店, 也不愁沒事做,去Waterstone買本小說看, 用手提電腦做一下未完的論文, 和女同學交換一下facebook, 聽一聽大學的師兄師姐說說他們教授的壞話,,時間不是過得很快嗎?

我想倫敦已經是國際上其中一個最交通方便,不會悶壞的城市。大家為何一定要逼在候機室呆等? 一邊投訴航空公司處理不善,那邊又說暖氣不夠,「為什麼給那麼多錢買機票,,服務還是這麼差?」真的是非常的「香港」。

這邊英國投訴的投訴,這邊的香港家長又再擔心又擔心,他們難道不知道孩子在英國的寄宿學校學費這樣貴,就是貴在學校會提供一個艱辛的環境給他們學習獨立嗎? 相比在冰天雪地下參加戶外越野賽跑,去愛丁堡計劃在大風大雨下露營,或去參加英軍軍訓所經歷的野外訓練,遠比在機場室內有暖氣,食得溫飽的地方辛苦得多吧?

眾家長可以一邊怨「我們的孩子太軟弱」,卻一邊又要求港府出包機接送。 我們香港的子女是不容許長大的,大家看看,即使是所謂的留學精英,還不是動不動就要等待政府救援嗎?

星期日, 12月 19, 2010

香港都市的男與女


每年到這個月份,都有青年組織告誡青少年在平安夜與異性相處要小心,不要做親密行為,尤其不要網上識友。今年的最新忠告,還包括叫年輕男女,不要因為恐怕變成毒男剩女,而求其輕易與異性有親密行為。


到上星期五,有報紙繼續說中國流下剩男剩女,原因是社交圈子太窄、不夠主動、感情受過傷、不知如何與異性相處。



在星期五晚,某新進政客,被涉嫌控告強姦非禮。據聞是,約會後在女方家中發生。男的,剛被揭發是離了婚,而不是單身。

我們的城市,不僅窮的和富在鬥爭,男和女也一樣的不清不楚。

星期一, 7月 05, 2010

出口轉內銷系列 -不理性的「科學」

在方潤那邊說了一點科學哲學的東西,可以沒完沒了,就放在這裡


@山中 我找不回大學的notes,就在網上找東西說說科學哲學。其實科學是甚麼?這個問題是可以好動搖人心的,當然我所說的是在歷史,哲學層面上,通常在現實是不太難定義,但當大家都認為科學「想當然矣」是很易出問題的。

Feyerabend的against method
有很多人認為科學的進步是線性,即一步一步推理大膽假設,小心求證所得來的,但在歷史上很多的科學進步都是有「迷信」,「非理性」的情況走出來。很多時,科學進步是由於用一些違背主流,更少驗證的理論一步一步又非理性去建立,結果推返主流理論,而取得突破。

Feyerabend的例子是加利略利用天文望遠鏡去研究天象,發覺鏡內影像的效果是與當時的哥白尼理論不符合,而在當時如果用你「可驗性」方法,在當時他就要放棄用天文鏡,因為出來的結果是「錯」的。但他沒有,反而迷信地繼續研究,結果正因為他能夠不理主流反對結果為人類社會踏出重要一步。

而當時那高分的同學,就是順著這路去打。當然,哲學與現實不同,我們全班同學當然都不覺創造論會真的是科學。

但他亦舉中國的赤腳醫生作例子,說這些醫生看似不科學,但對中國發展中國家的醫療卻有重大貢獻。他想說明的是,有時只相信西方主法科學,往往會忽略一些次要的,但卻可能重要的想法。他是一個比較左傾的哲學家,所以看出很多以「科學理性」為名,但以霸權為實的政策。例如西方的基因種子政策,就是這種態度,以實驗室的實驗結果為主,卻無視政治經濟,結果是發展中國家出問題。出了問題後,又說是大家「不科學」的緣固。他會提倡,大家包容一點,盡量讓科學多性發展,競爭來推動科學。

當然Feyerabend並不是為創造論而做,我亦不會說創造論會帶來任何革命性發展,而他的說法其實亦有得爭論。這只是科學歷史及哲學對科學的其中一個定義說法,除了Feyerabend的 against method, 還有Karl Popper的conjecture & refutation, Thomas Kuhn的 scientific paradigm, Imre Lakatos的Scientific Research Programme 你會發現他們對科學的定義都不同,各有理據,歷史去支持,但又互相衝突,而無一個真正的共識。曾生有一點是對的,就是Alan Chalmers 的What is this thing called science是最佳入門書。看完是會有點亂,不過對往後的思考方式幫助很大,而科學哲學說是我在倫大讀書我覺得最有價值的科目。

而我的意見是,要從相對主義走出來,就要按例,想想我們所說的科學是那一種「科學」呢,而這個「科學」有甚麼弱點呢?會比較容易得出一個客觀的判斷。

說還說,曾經因為宗教理由吃了兩次檸檬的我,是非常反對創造論的。

星期四, 6月 17, 2010

政治雜思

今年六四又估錯了,我說今年人數會比上年少,但比前年多,但結果是人數絕對比上年更多。

有的東西,是對就是對,是錯就是錯,香港人還是有一點點良知的。

曾特首與一眾高官的種種劣行,是很令我沮喪,但我相信香港群眾的眼睛是雪亮。

老實說,自己都滿意香港目前的政治氣氛,政改是死局,但能夠一邊與中央談判,一邊與曾特首辯論,又一邊召集人在政改方案圍立法會,只能說,政黨已經將可以用的方法都用盡了(當然還有那些派錢遊行的政黨)。大家對那些政客還是有不少批評,但社會能夠有這麼多的活力,去開拓言論空間,那麼多後生一輩出來,政改過不到,絕對不叫原地踏步。大家都是很用心去走,去想下一步,所以就算出來的政客有多爛,搞的運動有多無聊也不怕,因為要有競爭,有位上,才能有能者出來。香港的民主化,甚至是大陸的民主化,都需要毅力,都需要耐性,畢竟,大家都知道問題是在那裡,就算多氣憤,多無奈,都要繼續下去,要激的繼續激,要傾的繼續傾。

是發夢又好,我期待在政治明朗,民主化後,學術能在社會有更大的影響力。

至於在之後否有激烈的大事發生,我覺得不會,我對之前浸大的問卷報告說香港有暴動的傾向,我是抱懷疑態度。我覺得政黨和組織能夠掌握人群,應該沒問題吧,這是我直覺覺得。當然最怕的是有「破窗」的出現...

星期五, 6月 04, 2010

我的六四(1989 - 2010)

一九八九年,記得我是小學三年級,八歲。我們班房沒有電視機,結果我們要上到四年級的班房去看電視。因為不夠座位,高年班的同學要坐在後面壁報板下的櫃上,六十多人一起看電視,模糊記得老師們當時臉色很難看,我們還有學校的七樓禮堂開周會,校長,老師有那時跟還是小學生的我們可以說甚麼。 我是知道中國政府以武力鎮壓學生,而當中血腥場面是有的。之後,全家搬去了外國一年,回港後,讀小學,中學,有不少的同學,舊朋友都相繼移民而不回來了。六四的影響力,經年累月都已潛移默化了,因為六四,因為一九九七,香港人要移居外國是一件理所當然的事。

對民主的最初步認識,是在中二時看田中芳樹的銀河英雄傳說開始,那是我最早上的政治課。初初是由玩同名電腦遊戲而今次我產生興趣去找系列的小說,四十元一本,我開始買的時候只是出了十三期,然後一本本去儲。記得我當時將這套(二十本)小說借了給大半班的同學傳閱,包括高我兩級的師兄和我兩位老師,能夠將二十本的書,前前後後,借了接近三十多位人,還能夠完璧歸趙(除了一本被同學們特意弄破,而要另外買回),實在是一個奇蹟。這本小說,簡單的是民主和獨裁之爭,而當中民主的一方,除了一開始的一場戰役,就是一直在退卻,但民主的一方還是堅持堅持... 當中的細節不說了,能夠發掘一本那麼多同學愛看又可以一齊討論的小說,是一件很令我自豪的一件事(笑)。

民主不是萬能的,在民主國家亦有可能出現一個比極權更不堪的政權,這些道理我從小說中老早就知道了。

第一次去六四晚會,並不是和這班看銀英傳的書友去的,反而是和一班有去團契的同學去的(我並不是當一份子,我對宗教一直都是懷疑態度的:p)。那時是中吧,有人提議去六四維園,就跟大夥兒一起去,同學們放學直接去,我還記得,我回家去換衫才去與他們會合。過程有說有笑,是覺得六四很新奇的東西,我還記得之後港台電視節目專題上,在問後生一輩還會遺忘六四嗎?鏡頭不斷影著有在維園坐著的年輕人,在那一兩秒的轉播中,我看到了穿著紅色格仔短袖恤衫,黑色cargo pants的自己。那應該是十二,三年前的事。

接著,去了外國讀書,大學回來了,再回到維園就是在香港科技大學讀碩士的時候,一大班中港台馬的社會postgrad去的。讀社會學的,大家都明白,甚麼民主議會,公民社會,大家上堂都讀過、都討論過了。記得讀 Alevel化學老師,口頭禪,就是說“A self-respected Chemist should do...(this) and do (that)",一個有自尊心的化學家應該要有甚麼甚麼要求。同理,身為一個self-respected的社會學家是不可能喜歡專制政權而捨棄民主。所以在香港就要去六四晚會,對我來說,已經是一種常識。

在辦公室上班的這幾年,每年初夏赴會,是一個人難得的在冰冷的辦公室外抖抖氣,帶著輕輕公事包,跟著別人一起又銅鑼灣地鐵站上來,望一望在街上企著大聲宣傳的長毛,還有那個假得要命的劏人表演,就去買一個麥記快餐,就跟著人群到維園。我還是有自己的空間的,除了數字,我對這個世界還有另一套價值觀。其實每年六四晚會唱的歌,節目,傳單都是一樣,(不同的是,有時會加插幾段天安門母親,有時會有王丹說幾句的聲音吧),每年來到靜坐,大家把燭光分著點,燭光熄滅了,周遭的人會立刻舉著火光過來。大家對望時,眼神都對大家說,大家下年還要來呀,因為大家都知道,大家都是自己選擇來這裡的。這段時間天氣是十分悶焗,有時會有少少的微雨,對我來說,穿著長袖恤衫,長褲在這種溫度焗汗並不好受,但相比起於那些被父母被迫帶來「熱」的小孩,實在不算是甚麼。

上年的廿周年還熱鬧,有舊同學找我一起去,因為覺得我是「年年去」,而途中還遇到舊同事,老實說,一個人去不會悶,但有朋友認同的感覺是更加好。

今年身在外國,我來不了,看見香港政府對支聯會的種種政治打壓,我總不能再在msn status上打一行「六四,維園見」就草草了事,也是時候寫一篇長文。

年年會去的,請繼續去。
沒有去過的,不妨去一去,看看是甚麼一回事。
不過,也要事先聲明,要在焗到一身汗,又不下雨的天氣呆坐,一點也不好受。

星期三, 5月 19, 2010

我看5.16

5.16這次公投,無論政客怎樣說,公社黨無疑是失敗的。當然,民主價值在這一次的代價是不少,所以不寫不行。

我是從一開始都讚成五區總辭這個方法。我相信的原因是因為我們這個社會,不試用這些動力,不肯嘗試,我們是學習不到的。這一點我到現在還是相信。當然,有朋友亦會說這樣輸了就太不值得。

儘管這樣想,叫朋友投票,我會由公民義務,或投票的重要性來說服。

結果大家用了腳來投票,你們要知道你們懲罰的不僅是政客,還有我們的立法會制度,因為特首開了不投票的先例,選舉的認受性會受到很大影響,政客很難再以這種方法去給民眾發聲。我寧願大家用選票來將不喜歡的人踢下來,也比我不投票好,因為需要票的是我們的選舉制度。如果選舉可以讓政府隨意忽視,開壞先例,然後選票的公正性,政府的中立性就蕩然無存。這是為明日的政治埋下了不穩定的地雷。

當然結果看得到,大家的不參與,成功地被林局長說為大部份人都讚成政府的政改方案。

(或許這是真的,如果大家都認同這是一個公投和真的知道政改方案是甚麼一回事。)

嗯。



這次公投失敗的原因,我會有幾種想法:

1. 公投的原理太複雜,當你要一篇長文寫清公投的原理,然後到最後還是「不過,這不被政府承認。」,實在不及反方簡單理由如:「社民連太激進,當然不投他啦。」,「到最後還是回去立法會,是無必要,浪費公帑。」,「他們做這麼多事,只是撈政治油水。」那樣簡單易明。

2. 先前已批評政黨在facebook宣傳鬼鬼祟祟,的確很難吸引大家的注意,所以建議他們要認實對待他們的網上宣傳... (即是要做一個高檔一點的五毛(笑))

3. 再來,就是大家所說的網絡世界的局限,有心的網友在宣傳給網外人就會明白我這個意思。上網與不上網的人分別是十分大,大家在網上耳熟能詳的理論,其他人是未必一定會明白。沉迷於網上,會另人忽略大部份人都未必會明白社會學入面已經耳熟能詳的論述。

4. 理直氣壯不是每次都有用,見到以下對白真是嘔白泡:

「踢走社民連,杯葛投票」- 你不投票又如何踢走社民連?
曾特首:「我不投票,因為主流民意」- 有趣,民意調查已經可以取替投票
林局長先說:「這是一個補選」結果出來後再說,「票選結果,大部份人都支政府政制方案」 -你不是說這只是一個補選嗎?

可是,群眾往往都照單全收,因為太簡單了,大眾傳媒是不講理的,是講形象為主。

5. 最後政黨之間成熟一點,不要再小家子互相指責,因為你們已經沒有甚麼本錢可以再輸了。